漫畫中常以百人斬,千人斬的別名表示某個角色的威猛。但是很多人不清楚,為何這個名詞可以表示這樣的意思。
從人類有戰爭這回事情開始,打仗時候如何搶功勞,一直都是讓人們竭盡心力,拼死拼活去爭取的事情。帶隊的指揮官、將軍們搶的是戰爭勝利歸屬的位置,這關係到未來的權力跟利益。而位居下層,歷史上沒有留名留姓的大頭兵,搶的是誰多殺了幾個人,誰能多A到一些金銀財寶回家享用。這則是關係到在軍營中,誰能過的比較好,比較能搶到鋒頭。而上層的領導者們,為了讓下級士兵們能在戰場上拼命一點,平時只給固定的薪餉跟糧食,而如果能有在戰場上殺人的證明的話,賞金、軍功(=升官)就會跟著來。
對普通的士兵來說,打仗時候想多搶點東西,簡單。多殺幾個人.......。不在戰場上的話,亂殺人不論古今中外大都是死罪。戰爭中當然就是人殺我、我殺人的。要怎樣讓大家都認可這個.......殺了多少人的證明呢? 於是乎,人頭變成了最公平的計算方式,因為人都只有一個頭。在不同的時間點上,也有用過鼻子、耳朵 (會統一用一邊的。不然一個人有兩隻耳朵,可以被記點兩次。)
人頭,只有在戰場上拿到的,才能被視為戰功。但是在正在交戰的戰場上,做這門生意,叫做"富貴險中求"。是要冒著高風險的。原因,後面會慢慢一個個道來。
在作戰結束後,想做這門生意,則叫"有機會大家搶",因為戰場上打仗結束後,跟著通常就是派其他部隊去作戰場清理。想要搶人頭的人,只能趁回到營區前,盡可能地跟其他同伴們搶奪,因為等到戰場清理部隊開始工作以後,人頭就不能算數了。畢竟,不能證明是從戰場上得到的話,是不能算是戰功的。誰知道這東西,是不是在清理戰場時候,偷檢回來的。
而追捕敗兵的時候,活人才是重點。因為活著的人,可能會帶有稀有的情報,或是本身就具備了巨大的利益。(例如說敵方的將領。) 最低最低,也能補充本身的軍隊人數。除非是有下令生死不論,不然人頭? 誰還跟你說這個阿?
這個標準既然能用上數百年,那樣的話有資格被稱為"百人斬",甚至"千人斬"的人應該不少。但是歷史上好像並沒有對這樣的人物有所紀錄。這又是為何?
原因有很多,所以一個個慢慢列出來。
A. 姿勢:
是的,請不要懷疑。這不是搞笑的。
常常看到電影或是漫畫中,長刀一過,人頭飛起的場面,真是令人熱血沸騰。但是實際上的大多數時候,畫面上出現的是一個人在萬軍雜踏中,對準了一個可能死去的人。(可能剛摔下馬,也可能是被流箭射傷,也有可能是還沒被人注意到。) 拔出隨身短刀,咬牙切齒地想要快點割下自己未來的軍功。人頭其實如果不是被大力依次切斷的話,是很難切割的。而這種時候,割人頭的人也是很危險的。
為何危險呢? 有興趣的人,可以用你的棉被捲起來,或是把冬天用的、蓬鬆的枕頭放在地上,自己拿根筷子 (假裝是你的刀子),蹲下去切割那布團。同時請人從後面偷襲你。 ( 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,請叫別人去蹲,讓你自己能當偷襲的角色。)
這樣經過實際操作後,可以發現,如果不能確定周圍安全的話,想這樣割人頭的傢伙,常常會被其他人收割。因為這樣蹲下的姿勢,對於從側面或是後方來的攻擊,是毫無抵抗之力的。 所以,很多剛剛開始這門工作的人,往往因為急於開始第一個生意,卻被其他人賺了個開張大吉。也有不少老於此門道的人,運氣不好,一個沒注意,就被流箭之類的,永遠的擺平了。所以說,割人頭,不是個簡單的工作。
B. 重量:
好了,人頭到手了。接下來的問題是,怎麼帶回到營地? 古時候的做法是,用繩子牢牢綁住人頭,繫在腰間。只是,人頭也是有重量的。到底多重,沒有定論。畢竟真的有人秤過的話,這種資料也不可能公開。不過根據法醫學的計算,在綜合了骨頭、肉體組織、體液計算之後,通常重量會落在2.5公斤到3.5公斤之間,看個人體質而定。在這裡就平均成三公斤來說明。
一般人在健走、慢跑、出門工作的時候,如果背個三、五公斤並不會影響運動的方便性。但是如果背到十公斤或是以上的重量,如果不是刻意要鍛鍊體能的話,對於體力來說,就是一個頗大的消耗了。其實就算是三公斤(一般筆電的全配重量),背久了一樣會讓人腰酸背痛。行動上常常就受限許多。
換到現在討論的重點:人頭上面,往往拿到一個,綁在身旁固定好後。這個人還必須繼續參予戰鬥,因為往往這場戰鬥還沒有完全結束,還不到回營地算獎金的時候。身上綁了一個、兩個,拼命一點還能不管他,等到三個或是以上的時候,這就很不輕鬆了,畢竟人在戰場上,基本的防具、武器還是要帶著走的。不然連保命都是問題的話,獎金就更不用想了。但是三個頭就是十公斤阿,一般的皮甲、皮盔加上武器,也差不多十公斤了。多背一套裝備在跟人打仗,想想就會累。這樣不利的情況下,體能不好的人,也稱不到戰鬥結束的。
明朝時代有徵用廣西、四川、貴州當地的少數民族參戰,當時的紀錄是他們軍中有專門的"砍頭兵",專門收集起來準備領賞的。這樣的話,比較能讓戰鬥人員專心戰鬥,不用分心去搶那些可能的獎賞。因為後面一定會有人幫他們一起賺錢的。
C:數量
就算有體力綁了十幾二十公斤的東西,一樣有力氣繼續揮動長槍或是大刀。但是,這些東西,不久之前,還是敵軍的人呢。總是會有眼尖的人,認出腰上的東西,是剛剛還在跟他們並肩作戰的人。本來戰場上兵戎相見,殺誰不是殺。但是,朋友、同鄉、同袍被殺,總是讓人有多那麼一點點的理由,多那一點點的仇恨,可以多出一點力氣,去殺那可恨的傢伙。
就算說沒人知道那些東西,原先到底是屬於誰的。但是大家都知道,能搶到這麼多的人,通常是個聲名在外的勇士。就算不是,殺了這個人,回去還是比較能炫耀的。就像是一個人戴了五斤重的金項鍊,大晴天在羅斯福路閒晃一樣,錦衣日行的結果,就是引來一堆人的覬覦、貪念,被搶是很有可能發生的事情。而戰場上的話,當然是殺了搶功勞。有的時候,不只是本來以為的敵軍會衝過來,本來以為的友軍,也有人會想搶劫這些人頭,而最簡單的方式,就是偷殺掉這個炫耀的傢伙,然後把他身上的東西換成到自己身上。
而因為東西太多被盯上的傢伙,就算想跑,他身上這些東西的重量也會讓他舉步維艱,氣喘如牛,頭昏眼花。後面的情節就不用再說明了吧?
所以,一次背個兩、三個就好,多了不一定有命回來。很多士兵在戰後結算官面前結算的時候,心中總有一點點這樣自我安慰的想法。
在日本戰國史上,單場戰役中拿回最多人頭的,應該是在織田信長麾下的一位"可兒才藏"。歷史上記載,他曾經單場拿了十七個回來,並在每個戰慄品的上面,綁上竹草作為記號。因此獲得"竹草之才藏"的別名。算算,十七個,約五十公斤。真是位猛將。
D:時間
日本戰國雖然延續了一兩百年,四處硝煙。但是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到地方上某一省某一縣的話,其實戰爭與戰爭之間的間隔是很長的。就算是武田信玄剛剛逼父親隱退,自己繼承家督,四周勢力混亂,被迫連續出戰的時候,最緊張的一年中,也不過打了三場會戰。其中還包括了攻城戰。一般地方,三五年有場戰爭就很恐怖了。
就中國歷史中的戰爭來說的話,雖說打仗的時間也是很多,但是大多時候都是為了搶奪糧食跟據點的攻城戰居多,野戰的規模一般來說都不多也不大。
這樣七折八扣下來,一個人的從軍生涯中,有多少時間可以有機會,偷個人頭來搶錢的。能搶的戰場有限,能背的重量有限,能搶的數量也有限,重點是命運之神真的對他微笑,讓他能有命去結算,拿到他該拿的獎金。到頭來仔細算算,能拿到百人斬這個外號的,天時地利人和運氣好,缺一不可阿。
這樣例數下來,應該可以理解為何百人斬、千人斬如此難產的原因。要單純算殺人數的話,一次世界大戰中的"寡婦製造者" (重型連發機關槍) 操作人員都是合格者。關公張飛等人也是這種實力之人,漫畫中的主角更是不用說,神劍闖江湖中的志志雄、劍心殺的人應該都破千了吧。只是因為自從火槍、火砲開始實用化之後,計算一個人能殺多少人的公平性跟需要性開始隨之消失。而在冷兵器時代,可說是戰場猛者之光環的稱號,也就跟著化為虛無了。只有在小說漫畫中,才能找到存在於過去時空中的餘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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